最新!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汇总

admin 2023-12-10 389次阅读

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时间各省陆续发布公告,明确认定事宜 ,截止目前已有12个地区已发布公告!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公告~

01、四川省

01、认定对象

02、认定流程

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03、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04、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05、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02、山东省

01、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00—4月4日17:00

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和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

02、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体检→线下审核确认→认定和领取证书

03、北京市

01、受理范围

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02、认定步骤

体检→网上申报→网上确认或线下确认→领取证书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3月28日

2.网报时间:3月21日8:30-3月27日16:00

3.线上办理:3月28日12:00-4月4日12:00

4.线下办理:

预约时间:3月28日12:00-4月3日16:00

办理时间:3月29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除外

04、重庆市

01、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重庆市2023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3月22日9:00-3月27日17:00

现场确认:4月10日-4月13日

体检截止日期:4月21日前

⚠️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6月6日9:00-6月20日17:00

现场确认:6月26日-6月30日

体检截止日期:7月5日前

⚠️本批次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三批次

网报时间:9月25日9:00-10月9日17:00

现场确认:10月16日-10月20日

体检截止日期:10月24日前

⚠️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02、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认定和领取证书

特别提醒:申请人需核实确认认定批次与认定现场确认区县,无误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或选错现场确认机构导致的相应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05、安徽省

01、时间安排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

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

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4月14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06、贵州省

01、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政府网或教育行政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02、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4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3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