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类、音乐表演)
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类、音乐表演)已经公布,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3年学校美术类全国招生计划为24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210人,绘画专业30人。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序号
省份
设计学类
绘画
北京
天津
河北
27
辽宁
10
上海
江苏
18
浙江
18
福建
14
山东
20
10
湖北
17
11
湖南
20
12
广东
20
13
重庆
18
14
四川
10
15
陕西
16
江西
4、学校美术类招生的具体计划编制原则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分省计划及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最终公布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兼报,按总分由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
2、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
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区、市)
① 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 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依照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绘画专业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复测
新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
电子邮箱: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电子邮箱:
九、监督机制
1、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2023年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全国招生计划为60人。
2、招收方向:
(1)声乐;
(2)器乐只招收钢琴、手风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二胡、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小提琴以及中提琴,除以上乐器外,学校2023年不招收其他类器乐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后填报志愿。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作退档处理。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序号
省(区、市)
计划数
其中声乐
其中器乐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山东
山西
黑龙江
辽宁
浙江
10
天津
11
甘肃
12
广西
13
重庆
14
四川
4、具体的计划编制原则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表演省级专项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
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区、市)
① 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 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应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相应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3、总分计算办法:总分=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4、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数,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首先依次比较考生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如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确定先后位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招生计划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区、市),学校执行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按照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复测
录取新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
电子邮箱: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电子邮箱: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