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22年广东省春季高考录取从3月23日开始

admin 2024-01-31 261次阅读

3月17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3—31日,其中3月28日—31日为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通知》称,“依学考招生”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况,按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待该部分考生取得体检结果后,招生院校认为考生体检结果确实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校内转专业处理,并报省招办备案。确实无法转专业处理的考生,可做录后退处理。录后退的考生,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春季高考志愿情况,协调后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

《通知》表示,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

《通知》还强调,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