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新“艺”】关于发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位外语成绩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admin 2024-01-25 293次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了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和选择空间,学院制定了“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位外语成绩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经2023年9月20日第四十二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下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位外语成绩标准实施方案(试行).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位外语成绩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院教字[2023]1号

为了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和选择空间,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原有各专业学位成绩标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修订学位外语成绩标准方案。

第一条依据学院各专业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学位外语种类可分为公共英语、专业英语、软件工程日语及高考小语种,共计四个类别。

第二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成绩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达到学院规定的学位授予外语条件:

第三条为促进和鼓励学生通过国家级外语考试,对获得的相应证书可进行课程互认:

修读日语课程的学生,日语能力测试二级或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90分者,可免修1门日语课程,且此免修日语课程可评为优秀,即90分。

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的,所有大学英语课程可评优秀,即90分,且可免修一门公共选修课。

其它外语类国家考试可参考执行课程互认。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外语条件合格认定由学生所在院系初审,留存相关材料,教务处复审。

第五条 根据每年学生入学英语水平情况,教务部门在毕业审核时可参照学院第四十二次学术委员会决议(院学术〔2023〕4号)文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术委员会。

第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日语学位成绩标准改革方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英语学位成绩标准改革方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英语专业学位成绩标准改革方案》同时废止,相关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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