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3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admin 2023-12-16 304次阅读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院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来院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学院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4.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验单项评分低于60分者、第二环节论文写作和面试考核任一项评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学院指定体检日期内,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及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务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学院“录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报到入职,否则学院有权视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专职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政策咨询

学院学生工作处、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或(0523)。

咨询邮箱:

网 址:

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2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3年4月28日